1. 檢測裝置應由檢測平臺、風源供給系統、壓力容器、測量系統及試件系統組成,測試平臺的尺寸應為:長度L≥7320mm,寬度B≥3660mm,高度H≥1200mm,檢測裝置的構成如下圖所示,
2. 檢測裝置應滿足構件設計受力條件及支撐方式的要求,測試平臺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、剛度和整體穩定性能。
3. 壓力測量系統最大允許誤差應為示值的±1%且不大于0.1kPa,位移測量系統最大允許測量誤差不應大于滿量程的0.25%,使用前應經過校準。
1. 檢測步驟應符合下列規定:
(1)從0開始,以0.07kPa/s加載速度加壓到0.7kPa;
(2)加載至規定壓力等級并保持該壓力時間60s,檢查試件是否出現破壞或失效;
(3)排除空氣卸壓回到零位,檢查試件是否出現破壞或失效;
(4)重復上述步驟,以每級0.7kPa逐級遞增作為下一個壓力等級,每個壓力等級應保持該壓力60s,然后排除空氣卸壓回到零位,再次檢查試件是否出現破壞或失效;
(5)重復測試程序直到試件出現破壞或失效,停止試驗并記錄破壞前一級壓力值。
(1)試件不能保持整體完整,板面出現破裂、裂開、裂紋、斷裂一級鑒定固定件的脫落;
(2)板面撕裂或掀起及板面鏈接破壞;
(3)固定部位出現脫落、分離或松動;
(4)固定件出現斷裂、分離或破壞;
(5)試件出現影響使用功能的破壞或失效(如影響使用功能的永久變形等);
(6)設計規定的其他破壞或失效。